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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肇事父顶罪 新交法规定:肇事逃逸可禁驾终生

[2004-10-15 16:34:58]  太平洋汽车网   郭丽君    责任编辑: dengli
特别关注广州车展关键词: 禁驾终生 新交法

  案例:2004年3月2日,家住宋庄镇六合村的司机周悦下班后,驾驶一辆小型越野客车行至通胡路古城铁路桥下,将两辆自行车撞倒后,驶入逆行将一辆“松花江”牌小客车撞翻后弃车逃逸,造成一死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案后后,其父到交通支队自首,自称肇事后弃车逃逸。

  经调查分析,确定其子是儿子肇事逃逸,父亲顶替投案。2004年6月14日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决周悦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其父因顶替投案拘留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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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剖析:通州交通支队丁道波

  由于肇事司机周悦忽视交通安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造一人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通过这起案件,可以看到司机肇事后利用各种手段想蒙混过关,逃脱法律责任,由于其家人法律意识淡薄,又不能正确理解,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欺骗公安机关、欺骗法律。肇事司机的的行为最终即害了自己又害了亲人。

  新交通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驾驶员,不论其造成交通后果的大小,都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案例中的肇事司机事故发生在新交法实施前,所以按旧法处理。

  提醒:民警提示广大司机提高法律意识,发现问题后应及时报告交通部门,因为法律无情,违法者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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