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比如,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内撞死了行人,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到底应赔偿多少钱呢?
交通事故案件资深律师魏双鸣分析:如果交通肇事造成一名年龄在60岁以下的北京市城镇居民死亡的,那么,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肇事方,应给付的最高赔偿额约为60万元,如需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还将视具体情况上升。
【司法解释】人身损害得赔12种费用
于去年12月28日发布、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人身损害赔偿费项目,作了具体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除上述财产损失赔偿费用外,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还可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估算】草草一算五十多万
赔偿数额从十几万“暴涨”至几十万,新旧赔偿标准存在哪些差异呢?
丰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所谓旧的赔偿标准,依据的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已于今年5月1日废止,新的赔偿标准,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有7种费用变化较大。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