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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守法者还是保护弱者 解读新交通安全法

[2004-07-02 14:30:40]  太平洋汽车网   马志    责任编辑: dengli
特别关注广州车展前瞻关键词: 法规 交通安全法

  从今年5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集体、个人财产不受重大损失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效地遏制了特、重大恶性交通事故案件的发生几率。可以说在交通安全问题上这个良方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新交通法实施两个月以来,在社会生活的另一个方面也让为数不少的人犯起了嘀咕,茶余饭后了解其原因,这与实施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公交车排队进站

  公交车实行排队进站后缓解了以往公交站台交通混乱的局面,但随之而来的又是排队进站等候的尴尬。6月18日,北京开始实行公交车排队进站。就在当天,笔者正好路过北三环,有幸看到了这壮观的一幕:一眼望不到头的公交车从马甸一直排到了安华桥,足足有两站多地,近两公里,乍看之下,我还以为是公交车司机集体罢工了呢。到了马甸一看,一个交警正不辞劳苦地指挥车辆进站,后面的车哪怕离车站就两米,也不能开门上下客,车上的乘客用手扇着风,一脸无奈的表情。第二天据交通台报道,从白石桥到紫竹桥不过五分钟的路,这么一排队,走了四十分钟,有的乘客急得爬窗户下车———车门不开没辙啊!交通台的主持人提醒大家:上班别按点赶车了,肯定要迟到!

  法规有法规的道理,公交车你争我抢地进站,多影响市容啊,更何况也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是这项规定出台时似乎没有做足准备,对北京市的堵车状况预计不够。以三环为例,每个公交车站起码安排了七八趟车,有的甚至更多,而站台上最多只能停两到三辆车,以每辆车进站花一分钟为准,到上下班的高峰点,一时来十几辆车都很正常,一次想进出一个站最少就得等十分钟,而三环上最少有30个站,这样一来,走一趟三环,光等车就得花去300分钟,还不算路上走和堵车的时间,如此一来,老百姓怎么能不怨声载道。

  驾车人独扛巨额赔偿风险

  一宗并不复杂的交通事故让徐女士“速成”为道路交通法律专家。上月末,徐女士在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一位骑自行车的男士猛然左拐,摔在徐女士的车前,造成手臂骨折。这位男士是个不折不扣的白领,每月税后收入为12000元。“我的一些朋友和家人知道这个交通意外后,都劝我说别着急,因为事故的责任不在我,我又上过第三者责任险,按照新交通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赔付方面肯定没有问题。”

  事实证明徐女士过于乐观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2款的规定,意味着徐女士需要支付这位“白领”男士所有的医疗费和因此产生的误工费等费用。“我买来了新、旧交通法仔细学习,发现按照以前的规定,如果是非机动车、行人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只承担10%的损失;最高只需赔偿北京平均生活水平3倍的赔偿金额,而新法则对这个标准施行上不封顶政策,也就是说只要受到伤害的第三者能开具合法的收入证明,无论多高都要全额赔偿。”到保险公司索赔,徐女士遭受了更大的打击:由于保险合同是去年年末签署的,关于误工费用的赔偿,保险公司仍执行旧的交通法规的标准,即最高赔付北京市市民生活标准(900元)的3倍,每月只能赔付“白领”先生误工费2700元,而这与“白领”先生月收入12000元的标准相差了将近1万元,而这笔钱要掏到什么时候为止还不得而知。

  6月1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答复》,《答复》认可了保险公司“老合同老办法”的做法。徐女士说,按照高法的《答复》,此前投保第三者险的投保人有权追加投保,以获得更多的保险保障,但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拒绝了她追加投保的要求,而且表示北京各家保险公司目前都已经暂停了这方面的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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