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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新交通安全法》带给我的惨痛教训!

[2004-05-20 10:10:47]  太平洋汽车网   pcauto 网友:meg    责任编辑: dengli
特别关注广州车展前瞻关键词: 交通安全法 法规

  五一后新交通法规执行了,原本以为象我这等遵纪守法的好同志不会出状况,万万没想到,我前几日就深切体会了新法规和交警同志对新法的执行。惨痛教训啊!!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5月12日,我架自家的“本田”驶出望京花家地西里小区,欲自南向西转向时,迎面自西向东穿出两辆马车(民工拉砖的)。当时的情形是,我已停在机动车道外等待这两位“大爷”先行,而马车却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我原也以为我停住了没啥事,孰不知,走在第一的马车晃晃悠悠打我面前,往慢车道上并时,竟刮了我的车前保险杠和部分机箱盖!那个蹭的呀!呜呜。

  没办法,报警。大批围观的群众和我等呀等呀(捉住了肇事的民工),交警来了。看了看,叫我和男朋友带上民工去亚运村交通队处理。到了事故处理的办公室,一位姓黄的警官的处理是:按刚刚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啊?!我那个不服啊!!如果说我有错,那只能是我不该开车了!姓黄的说了,甭管啥,都是机动车的责任,现在是保护弱势群体。还举例说,如今要是有人骑自行车上高速,车撞了人也要负责,而不是白撞。而对非机动车或行人的处罚仅仅是最高罚款50大洋!我一听急了,那这以后不是乱了套了吗?我们的交警同志又说啦,你怕啥,有保险公司呗。最后给了我个全责,还美其名曰照顾了我。我和男朋友实在是想不通这理。

开车在外,难免会磕磕碰碰,车主如何保护自己的劝益?

  最可气的是,交警根本没想把肇事者处罚。问了问那个民工有多少钱,民工也就10几块(我看着也觉得可怜),然后就想算了,说没了罚款收据。我和男朋友气得都说不出来!车刮了,我们谁不心疼,其实我们也不是真想要罚那个民工多少,或考虑到保险公司能赔。但,这样的事情不能就这么轻描淡写的完了呀,人人都这样,那不是很快就回全乱了。交警的处理实在是让人不能信服!我和男朋友一直要他们给个说法,竟然还被认为是和他们较真儿。居然对民工说出了“以后你们想怎么刮就怎么刮”,反正保护的是弱势群体嘛。对于这样的事,我们也只能忍倒霉了。难不成,我们还敢和人民的警察斗会会?

  但是,我们实在是搞不懂了,什么叫“保护的是弱势群体”,难道说弱势群体有错也是受法律保护?所谓的开车的就是“强势群体“,就该无条件的承担不应有的责任?!法律不是保护正确的一方?

  回家后,我发奋苦读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是要弄个明白法律究竟是保护谁。原来,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但是,法律还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法律还规定了机动车一方唯一的免责条件: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看看,我就说不可能无道理的保护“弱势群体”吧。然而,问题又出来了,如何鉴定什么是“故意行为“呢?照此看来,车主们都得练就一身破案的本事,要能准确的判断和抓住“故意”的行为和证据啊!恕我直言,这个新法在某些方面是否有点“矫枉过正”了?保护百姓,体现人性化,也不能一边倒吧。对于“弱势群体“的违法违规是不是也应该加大力度,严惩呢?尽管我可没有藐视法律的意思和趋向,但,在这样的交警办事态度和方法下,交通的秩序何以维持,我不禁捏汗啊!

  言而总之,以上仅是我的惨痛教训和小小的心得,敬请各位车主们小心呐,现在大爷多了!对于向往和即将成为车主的同志们,我的忠告是,还买马车吧,比汽车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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