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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违章”到“违法” 五一后你还敢乱开车吗?

[2004-05-12 11:29:59]  太平洋汽车网      责任编辑: dengli
特别关注广州车展前瞻关键词: 法规 交通安全法

  往年“五一”长假的到来,对于全市的有车族来说,可能意味着轻松的自驾游、温馨的开车访友,甚至毫无目的的驱车兜风……但在今年的这个“五一”,很多的开车者却似乎并不轻松,国家首次颁布的《道路安全法》将从这个长假起开始正式实施,既然被冠以了“法”的称谓,一旦违反了就自然不是过去的违章那么简单,很可能就触犯了国家法律,因此给开车者带来的约束效应自然也不可同日而语。一位出租车司机幽默地对记者说:“现在开车是越来越小心了,我可不愿过了‘五一’就成违法犯罪分子!”

  虽然新的《道路安全法》并不像这位司机师傅说得那么过分,能直接把违反者和犯罪联系到一起,但据记者了解,其很多规定和处罚措施也的确比过去的交通法规要严格了不少,尤其是相对提高了的罚款额度和以行人、非机动车为中心的判责立场,已经让过去开车过分随意的驾驶者警觉了起来。

  行人:上路受更多保护

  家住浦东民生路的李先生不久前开车出门遇上一件麻烦事,当他驾车从单行线的乳山路向福山路大转时,车头不小心蹭上了一位违章横穿马路的行人,经过一番理论和现场勘查,交警最后判定责任在行人一方,只是象征性的对李先生罚了50元款,不过,这位交警末了还是善意地警告李先生,要是过了"五一",再遇上这种情况,开车的就要担负一定责任了。这就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人为本的责任认定方法。该法规规定:行人在人行横道上有绝对优先权。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行,必须停车让行;此外,该法规还保护了无交通信号情况下的行人横过道路权,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机动车要主动避让行人。

  至于前两年曾经有过的,"路人违章,撞了白撞"这一做法,在《安全法》中已经被全盘否定,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也许正由于这种保障行人措施的出台,使得最近在北京路江宁路路口执勤交通协管员明显感觉到,即使是绿灯,车辆在通过路口斑马线的时候,速度也减慢了很多。

  不过,也正是由于新的法规偏重于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因此,也有很多车主认为这样的政策是否就姑息了行人违章,甚至还会助长"故意撞车族"之类诈骗者的出现,对此,有关部门解释说尽管机动车今后要让行人走,但行人如果违反交通规则还是要受到惩罚,交通法规定,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可以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尤其是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这一条,应该可以有效的杜绝"撞车族"的勒索诈骗。

  驾驶者 小心开车受益多

  仔细分析《道路安全法》,会发现虽然看上去似乎对驾驶者做了更多的限制和约束,但事实上,一切关键的部分却并没有脱离旧法则,反而在很多过去并未明确的方面保护了开车者的利益,甚至可以说,只要小心开车,驾驶者同样可以享受到不少更加人性化的服务措施。对此,家住长寿路的陈先生就已经有了期待,特别是新法规中关于拖车不收车主费用的措施,用他的话说"绝对是深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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