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出台促进消费“29条” 放宽广深汽车摇号
【太平洋汽车网 行业频道】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广东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针对当前制约消费的突出问题,提出九方面29条具体举措,稳定改善消费预期,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促进形成强大统一市场。
优化汽车消费环境,逐步放宽广州、深圳市汽车摇号和竞拍指标,扩大准购规模,其他地市不得再出台汽车限购规定。
广州市汽车限购政策是2012年7月开始实施,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12万个。2014年底,深圳跟进实施限购政策,规定增量指标也是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内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10万个。
据省商务厅数据,2018年广东省汽车保有量为2116万辆,同比增长1.72%,增幅高于全国同比增长率;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汽车类零售额4513.88亿元,占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的比重超过1/3。
可以说,汽车产业是稳增长、扩消费的关键领域,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需求,鼓励汽车消费,将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抓好汽车销售可取得突破一点、收获一片的成效。
“事实上,东莞等许多非限购城市的汽车保有量已经大幅超越广州等限购城市。”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优化限购政策,提高交通综合治理水平,可促进消费、实现拉动经济可持续增长。
◆关于新能源车
《实施方案》提出,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重点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并对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新建公共停车场、社区等充电设施的建设作出明确要求。
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市场正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252.1%,增速远高于全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整体平均水平。
在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方面,广东产业布局则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根据中国充电联盟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170万辆,我省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过20万辆,约占全国的1/8。全国公共充电桩保有数量21.4万个,我省建成充电站约690座、高速公路城际充电站38座、公共充电桩超过6万个。充电桩共计超8万个,桩车比高达1∶2.4,远超全国平均水平。新能源汽车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因此珠三角的充电设施发展较快,占全省充电设施90%以上,基本满足我省电动汽车充电、补电需要。
◆关于4S店
加强汽车销售、维修保养及配件行业监管,普遍建立汽车销售收费公示制度。
◆关于二手车交易与珠三角区域内互迁
完善二手车消费市场,简化二手车交易手续,交易所在地可直接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推进全省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珠三角区域内互迁的在用车排放限值在一定过渡期可执行国五标准。
“珠三角区域内互迁执行国五标准,这个对于活跃二手车市场作用非常大。”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严斐表示,商品的关键是流通,按照这个新规定,未来国六新标准实施之后,二手车市场受到冲击将降低。
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去年广东省二手车交易量位居全国第一,达到了176.81万辆,同比增长达到21%。目前,广东二手车市场主力交易车型为国五车型。如果按照之前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7月1日正式实施国六标准之后,国五及以下标准二手车无法跨市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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