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互碰自赔?

2024-10-20 16:40:08 作者:整理于互联网

互碰自赔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互碰自赔:

多车互碰:得是两车或多车互碰。

有交强险:事故各方的交强险都在有效期内。

只有车损:事故仅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

不超 2000 元:各方车损都不超过 2000 元。

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各方自行协商确定都有责任,比如同等或主次责任。

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如果双方难以判断损失是否在 2000 元以下,可以这么办:就近到任何一方的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查勘估损。如果一方保险公司按“互碰自赔”处理了,另一方保险公司得无条件认可。要是出险地有交通事故集中定损中心,也可以一起去那查勘定损。

被保险机动车异地出险也适用“互碰自赔”,按出险地相关规定办理就行。比如北京投保的车在河北出险,双方报案并通知交警,损失在 2000 元以内,凭交警的认定书就能向各自保险公司索赔。

要是满足互碰自赔条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得这么做:

报案:马上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

现场处理:按当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办,或者找交警。

查勘、定损:等保险公司来查勘、定损。

索赔:准备好索赔申请书、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协商处理协议书、损失确认书、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直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互碰自赔会影响来年保费,但只是在交强险中赔付,不影响商业险保费。要是只有交强险出险,理赔次数对次年交强险保费有影响,不影响次年商业险的投保折扣。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 整理于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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