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动车地区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2024-09-06 10:19:43
作者:问答叫兽
成都电动车地区补贴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对于新购置新能源汽车(二手车除外)且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消费者(个人、单位用户),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租赁的新能源汽车不适用。
补贴产品是符合相关规定,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已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补贴标准为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给予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 50%的市级配套补贴。
补贴方式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除中央和市级补贴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待满足申报条件并取得中央财政补贴后,由生产企业按规定据实申报市级补贴。
成都个人购买本地产电动汽车可享受财政补贴。目前未列入全国“十城千辆”试点城市时,对个人购买本地产电动汽车,可参照相关办法,由市级财政给予购车补贴,标准为 0.4 万元/辆至 60 万元/辆不等。待成都列入“十城千辆”试点城市后,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市级财政还将给予国家补贴标准 40%的个人购车补贴。
2024 年 8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15%予以补贴。其中对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20%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 1 辆新车,最高不超过 500 元。
新能源汽车置换方面,2022 年 8 月 6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期间报废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载客汽车,并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期间在成都市购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和个人可申请置换奖励。申领人(单位)应同时符合相关条件。
在换电设备补贴方面,为公共领域车辆和非公共领域多个汽车品牌提供换电服务的换电站纳入试点范围。对纳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范围的换电设施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 300 元/千瓦,并按 0.2 元/千瓦时给予运营补贴(单站每年不超过 20 万元)。申报换电设施补贴应符合相应条件。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 问答叫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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