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8 月起充电桩新政策

2024-01-03 12:01:46 作者:资讯小编

法律分析:

1.支持在居民区建设智能充电桩。鼓励居民区已有充电桩通过加装能源路由器等方式进行智能化改造,并按每桩200元标准给予财政补贴。2.支持自(专)用充电桩共享改造。对支持自(专)用桩共享改造的物业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桩,由充电企业代为申请。3.支持自(专)用充电桩共享运营。纳入目录管理的平台企业运营管理的自(专)用充电桩,其对外提供公共服务的共享电量可享受运营补贴,补贴电量以市级平台订单数据为准,补贴标准按专用充电设施执行。4.支持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充电示范小区建设为期3年(2020年-2022年),目标全市每年建成10个示范小区。

法律依据:

《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第十条为减少充电对电网的冲击,促进电力削峰填谷,提升居民区安全、可靠、便捷充电水平,建立以充电运营平台企业(以下简称“平台企业”)、电网企业为主体的居民区两级智能有序充电管理体系。1.支持平台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分时共享等模式,与新能源车主谈居民区自用桩智能充电商务模式,依托平台企业进行智能充电管理。2.当全市或局部小区供电出现紧张进入用电有序管理状态时,平台企业应按电网企业要求,对其运营管理的进入有序用电状态的居民区充电设施进行有序充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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