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电动车牌照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2023-11-30 20:32:40 作者:资讯小编

杭州电动自行车上牌要求:最高时速小于20千米每小时,车重不得超过50千克,车轮中心距小于等1200mm,电池电压小于等于36伏,电动机输出功率小于等于240瓦,车子产品标示应该标注上述参数,并在自行车上刻制编码。

根据《杭州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上牌登记目录》规定:

第三条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省级有关部门安全技术鉴定合格,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公告的;

2、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标准,且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和标识标注须达到以下规定要求:

(1)最高车速不大于20 km/h;

(2)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50kg;

(3)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00mm;

(4)蓄电池的额定电压不大于36V;

(5)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

(6)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7)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限速装置必须固封,不可拆卸、不可调节;

第五条本通告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请有关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按照本通告精神,在此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市有关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公安交管部门正在加紧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未来将对来历合法的电动车进行实名财产登记,督促车主到车管所申请车牌。

新国标《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时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将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注册登记时,应查验车主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及来历证明、车辆编码,并对照核查。对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核发车辆牌照及行车证,登记信息录入公安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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