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车驾驶证丢了,有什么办法可以在查到驾驶证的相关信息
2023-11-28 12:07:29
作者:蔡金盛
第九条申请人考试合格的,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相应类别的驾驶证。
第十条驾驶人员执业时,应当携带驾驶证。驾驶证仅限本人持有和使用。
第十一条驾驶证应当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持证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单位、居民身份证号码、本人照片和指纹信息。
(二)核发机关签注:准驾机车车辆类型代码、初次领驾驶证日期、有效起止日期、核发机关印章。
第十二条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证有效截止日期不得超过持证人法定退休日期。
驾驶证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驾驶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国家铁路局提出申请。驾驶证损毁、记载内容变化或者驾驶证丢失的,应当及时向国家铁路局申请换证或者补证。国家铁路局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换证或者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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