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要怎样行驶
2023-11-23 16:04:27
作者:蔡金盛
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应当提前减速慢行,并遵从以下通行规则: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4、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或者有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记录的;
5、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的;
6、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7、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在道路交叉口上无法实现交通分离的地方,用来在时间上给交通流分配通行权的交通指挥措施。交通信号的作用是科学分配道路上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有秩序地顺利通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红绿灯(交通信号灯)是以规定时间交互更迭的光色讯号,设置于交岔路口或其它特殊地点,用以将道路通行权指定给车辆驾驶人与行人,管制其行止及转向的交通管制设施。以红、黄、绿三色灯号或辅以音响,指示车辆及行人停止、注意与行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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