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岛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定责

2023-11-22 16:30:49 作者:蔡金盛

环岛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定责

  环岛发生交通事故定责如下: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什么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车、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或特大事故20日内作出;

  3、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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