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交警队最多可以扣留多长时间
2023-06-27 14:36:54
作者:蔡金盛
1.如果车辆不需要检验鉴定,交警无权扣留事故车辆;
2、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扣留肇事车辆的期限一般为33天;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58日;
3、情况极其特殊(不能在20日内完成车辆检验鉴定的,最长为60日),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71日;
需要复验鉴定(复验鉴定期限为20日),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98日;
需要复验鉴定(复验鉴定期限为60日),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138日。
相关法律法规: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巡查、勘察、取证;因取证需要,可以扣押肇事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需要取证,可以扣押肇事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证明。被扣押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需要检查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查鉴定。尸检应在死亡之日起三天内进行。
现场调查结束三日后需要检查鉴定的,应当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完成检验鉴定的时限,约定的时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副本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查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送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查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委托其他检验鉴定机构或者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定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复验鉴定报告副本送达当事人。复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自检查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收缴扣押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和扣押物品。
来自:中国交通事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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