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章扣分处理期限

2023-06-16 14:46:42 作者:蔡金盛
我国现在是一个交通量非常大的国家,尤其是每年的节假日,道路上密集的车辆给交通安全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即使是在平时的上下班高峰期也是如此。因此,对于一些违规的司机,我国交通运输部门在处理时也是毫不留情,有着严格的处理制度。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我国对于违规扣分的处理方式。

1. 国内违规扣分如何处理?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扣分规则如下:

1、根据违规严重程度,一次性记分分五种:12分、6分、3分、2分、1分。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扣12分: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驾驶无证机动车的;

(四)挪用、出借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五)变造、伪造、冒用机动车号牌、驾驶证,或者使用作废的机动车号牌、驾驶证的。

2、交通违法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交通违法处理办法如下: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征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处罚款。

2.对机动车驾驶人违规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征收罚款:

(一)对不在辖区内(以市、地市为界,下同)的机动车驾驶人处以20元(含)以下罚款,交通违法行为警方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二)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和高速公路上,机动车驾驶人未通过辖区的,处以20元以上罚款,且机动车驾驶人向征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交通违规发生的地方。由机动车驾驶人自愿提出。

3.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处以20元(含)以下罚款的,交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没收。当场收取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交警当场收取的罚款,应当自收取之日起24小时内移交所属单位。该单位应当自收到交警交罚单之日起二日内向征收单位缴纳罚款。

4.外地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吊销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5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和处罚决定移交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5.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不履行罚款处罚决定,拒不缴纳罚款的,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可以依照:010的规定处以行政拘留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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