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理赔需要哪些手续费

2023-06-13 12:23:01 作者:蔡金盛
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按以下步骤办理理赔: 1、通知保险公司。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以最快的方式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失、保险单据编号、保险标的、保险种类等通知保险公司、保险期限等公司。保险标的在异地发生损坏的,被保险人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原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代理人报案。在保险公司到达事故现场前,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并对受损的保险标的进行必要的处置。发生火灾或机动车事故,被保险人应服从事故现场消防部门或公安交通部门的现场指挥。 2. 接受保险公司的检查。被保险人应当接受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委托的其他人员(如保险代理人、检验机构)到事故现场对损坏的保险标的进行检验,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确保保险公司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准确查明事故原因。确认损坏的程度和损失的数额。 3. 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索赔文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理赔资料。财产损失一般应提供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二)已缴纳保险费的证明;前者如账簿、收据、发票和装箱单等,后者如身份证、工作证、户口本等。 (四)保险事故及其损害后果的证明文件。如保险事故调查检验报告、事故证明、损害鉴定证明等。 (五)理赔清单。包括受损财物清单、各项费用清单(如抢救、安置费用等)及其他按要求应提供的文件。 (六)涉及诉讼的,应当提供法院判决书。机动车事故理赔一般应提供以下文件:(1)保险单(2)事故通知书(3)保险车辆事故证明、责任确认书(4)发票及修理费、抢救费清单(5))万一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还需提供事故调解书及相关费用证明文件。 (6) 部分情况下,保险公司还会要求提供驾驶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下列文件: 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提交《事故通知书》。车辆被盗后三个月内公安部门未破案的,被保险人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理赔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保险单原件、保险卡, (2) 事故、事故通知书(3) 车辆行驶证, (4) 投保车辆养路费缴纳证明, (5) 投保车辆附加费缴纳证明, (6) 购车发票原件, (7)市公路局《存取机动车辆停驶凭证》 收据、全套车钥匙、权益转让。 (八)车辆被盗、被公安部门扣留的,公安部门应当在相关证件上注明。被保险人如能提供相应收据,应连同理赔一并交给保险公司。 4、领取保险金(1)被保险人收到理赔通知后,应尽快领取保险金,超过三个月的,视为保险公司放弃领取部分理赔金。 (二)法人领取补偿款时,应当在股权转让文件和补偿款收据上盖章,个人应当在股权转让文件和补偿款收据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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