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人扣车期限是多久一次

2023-05-24 09:51:02 作者:蔡金盛
很多人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很有可能会被扣押调查。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不同形式的扣押在时间上没有区别。然而,很多司机朋友并不知道这里的内容。交通事故伤人、扣押的时效期限是多久?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给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七条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检查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查鉴定。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完成检验鉴定的时限,约定的时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副本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查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送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查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复验鉴定报告副本送达当事人。复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

第四十四条自检查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调取扣押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和扣押物品。

一般情况下,确定检验鉴定结论的时间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8日左右。

相关知识: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

1.交通部门实地调查。交警部门查阅现场检查笔录后,应当要求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现场地图上签字。为便于查验,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

2.交通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交警部门经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影响和过错的轻重,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救治结束或者损害结果确定后,事故当事人同意调解赔偿的,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的,填写《调解终结书》,通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委托律师或者自己去人民法院起诉,一般是在事故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期间,当事人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5.申请执行。判决义务人在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行机构应当强制赔偿义务人履行赔偿义务。

因此,当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扣押车辆时,需要了解扣押的原因,这样才能知道需要多长时间。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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