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表格

2023-05-23 12:20:06 作者:蔡金盛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强制责任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人以外的车辆人员和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的强制责任保险。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车内人员和被保险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在限额内给予赔偿。也就是说,所有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车和车上的人除外),无论是否有责任,都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

交强险赔偿范围及金额明细:

发生责任的,交强险赔偿范围和数额如下:

身故伤残赔偿项(最高赔偿金额11万)

丧葬费、死亡抚恤金、被害人亲属因丧事发生的交通费、伤残抚恤金、伤残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受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抚恤金因法院判决或调解而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

医药费赔偿项(最高赔偿金额10,000)

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贴、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形手术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项(最高赔偿金额10000)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最高赔偿额为2000元)

1.直接财产损失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财产利益的直接损失。通常包括车辆丢失、随身携带财物丢失、随车货物丢失、现场救援、善后处理等。

2.间接财产损失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损失,通常包括停电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预期的间接经济利益受到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例如车辆维修期间停运的净利润损失、司机工资、道路法规、业务运营费用等。

因此,在责任情况下,交强险最高赔偿限额为12.2万。无责任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共计12100元。

交强险免除和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1、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如自杀、自伤、碰瓷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规定的被保险车辆的所有人和被保险人;

3.交通事故引起的仲裁或诉讼费用等相关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因碰撞导致车辆价值降低。

还需要注意:发生事故一定要及时报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应先拨打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害),拨打110交警电话,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案件,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救援费用。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理赔申请之日起1日内,将需要提供的与理赔相关的证明和材料书面通知;通知被保险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于保险责任,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给付保险金。

注:交强险合同期限为一年。在一年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无论发生多少次交通事故,每次的赔偿限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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