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低速行驶扣分吗江苏
一、低速行驶的概念
低速行驶是指汽车以低于或等于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行驶。
2、高速和低速行驶是否扣分?
安装在高速公路上的雷达测速仪等设备可以检测车辆是否在低速行驶。一经发现,将视情节给予处罚。此外,高速交警也会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处罚。
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属于违法行为,还需要承担违章处罚。低于最低限速20%以下的,不予罚款,低于最低限速20%以上的,将处以200元3分的罚款。因道路施工、堵车、雨雾等恶劣天气导致车辆低于最低限速的,不予处罚。
据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一是占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二是容易造成追尾交通事故,所以规定不允许在高速上低速行驶。高速公路。
三、有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扣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客车)或者校车以外的客运车辆载客量超过核定载客量20%的;
(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或者以超过规定车速20%以下的速度驾驶其他机动车的;
(三)驾驶货车载重量超过核定载重量的30%的;
(四)在高速公路上以低于规定的最低车速行驶机动车的;
(五)驾驶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不按照规定减速、停车、让行人的;
(八)违反禁止标志、禁止标线驾驶机动车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路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规牵引挂车的;
(十一)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停车事故后,未按照规定使用灯光、设置警示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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