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科目四考试内容

2023-04-12 16:40:54 作者:蔡金盛
科目四,也叫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又称科目四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三十五条,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防范次生事故处置知识、伤员急救知识等。

科目四考试内容:

1、根据所考的驾照类型从相应的科目四考试题库中按比例抽取50道题进行答题,小车类驾照从800题中抽取,大车类驾照从1023题中抽取,每题2分。

2、考试时间为30分钟,答题过程中错12分(6道题)即终止本场考试。

3、考试题型分单选题(包括对错题)、多选题,前45题为单选题,最后5题为多选题。

4、考试题目包括动画题、图片题、情景识别题、文字叙述题。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三十八条,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一)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考试流程:

1、学员在领取科目四考试受理凭证后,先核对受理凭证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准驾车型)是否与本人相符,无误后按受理凭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到车管所考场参加考试。

2、到车管所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考试受理凭证和学员候考证在科目四考试室外排队依次进入考场。

3、进入考场时,先将身份证原件及受理凭证交给考官登录确认后,按计算机安排的座位号入座。入座后输入本人考试受理凭证流水号,按“确定”显示本人资料无误后再按“进入”进入考试,做完上一道题再点击下一道题。

4、在考试过程中,改题按“选题”输入所需更改的题号,按“确定”后直接在屏幕上更改。结束考试按“结束”并再次根据屏幕中央的提示,按“结束考试”,看见分数后按“返回”退出考试。

5、考试结束,学员到“出口”处凭“考试受理凭证”打印考试成绩表及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并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成绩表》科目一考试“被考人签名”栏签名,填写“考试当天的时间”,考场后将技能证明和成绩表交给学校领队,切勿遗失。

6、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和维护考场秩序,严禁将考试书籍和个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手机、手提包)带入考场,禁止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保持肃静。否则,被车管所注销成绩或学籍,责任自负。

注意:安全文明驾驶理论考没有预约限制,但是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四十一条,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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