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能得到哪些赔偿

2023-03-15 17:43:43 作者:蔡金盛
9月18日,贵州黔南州李三高速公路发生一起客车侧翻事故,造成27人死亡,20人受伤。涉事车辆为运送参与疫情的检疫人员至黔南州荔波县隔离宾馆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我们对这起交通事故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深感悲痛,对逝去的鲜活生命表示哀悼。对于在此次事故中失去亲人的家庭来说,虽然对亲人的离世感到悲痛,但生活还要继续,后续善后工作中也将面临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杨律师今天就借此机会为大家讲解一下,遇到交通事故,如何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维护我们的权益。

第一,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双赔”

首先,明确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属于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范畴,属于责任方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侵权损害赔偿。同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乘客正在执行工作任务或者上下班途中,也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赔偿。就是受害人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侵权人的过错和责任,侵权人应支付的赔偿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医疗费用和收入等全部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4.精神抚慰金。根据《精神赔偿解释》,对于死亡,

残疾和侵害人身,未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三、补偿计算

(1)医疗费用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和治疗费收据所包含的费用之和。

(2)损失的时间费用

计算公式:

A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补偿。

B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最近三年年均收入)。

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损失时间段(天)365(天)

C类: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年均收入)。

公式=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类似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x(元/年)误工时间段(天)365(天)。

(3)护理费用

计算公式:

1、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规定的误工费计算)

护士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补偿。

护士无固定收入: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x误工天数(天)365(天)。

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

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士劳动报酬(元/天)护理期(天)。

护理期:

(一)护理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

(二)因伤致残且不能康复的,护理期限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0年。

(4)运输费用

计算公式:

包含在正式账单中的实际运输费用的总和。(包括实际的运输

2.被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此时,住院伙食补助还包括被害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6)伤残赔偿

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伤残等级确定;伤残等级分为10级,1级(100%)到10级(10%)相差10%。

因伤未减少实际收入,或伤残等级较轻,但严重影响工作的,伤残赔偿金应乘以相应的调整系数。

计算公式:

60岁: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x(元/年)20(年)伤残等级伤残补偿系数;

60-75岁: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等级伤残补偿系数;

75岁: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X(元/年)5(年)伤残等级伤残补偿系数。

(7)残疾辅助器具补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人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果伤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参考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补偿周期参照编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三十二条规定:“护理期限、辅助器具给付期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期限超过固定期限的,赔偿权利人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辅助器具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赔偿义务人继续支付五年至十年的相关费用。”

(八)死亡赔偿金

计算公式:

60岁: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X(元/年)20(年)。

60-75岁: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75岁: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X(元/年)5(年)。

能够证明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上诉法院所在地的,可以按照高标准计算。

(九)丧葬费

计算公式: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月)

(10)被赡养人生活费

赡养人有数人的,年度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计算公式:

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按1计算。

18岁: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x(元/年)(18-实际年龄)赡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60周岁(被赡养人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收入来源):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0(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60-75岁: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x(元/年){20年-(实际年龄-60岁)}赡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75岁: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x(元/年)(年)5赡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赡养人是指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或成年近亲属。

(11)精神损害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t

司法实践中:在诉讼中,应注意在诉讼请求中明确写明此项费用在强制保险中先行支付。业保险没有精神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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