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累计积分
2022-10-31 15:40:16
作者:蔡金盛
驾驶证累计记分是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首次收缴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扣除12分后,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只有参加驾照考试的人才能拿到新的驾照。有五个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计算。一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外,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
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取消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扣分如下:
扣12分:
1.酒后驾车;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
3.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
4.使用涂改、伪造的车牌、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
5.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越过中央分隔带;
6、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过规定时速50%,行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20%。
扣6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
2.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
3.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4.以隐瞒或者欺骗手段补办驾驶证的;
5.能见度低时,不需要驾驶;
扣3分:
1、驾驶公交车超速行驶,超载不超过20%;
2.高速上不按规定车道和最低车速行驶;
3.未减速、停车或者避让人行道上的行人的;
4.非法的禁止标志和标线指示;
5.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逆向行驶的;
6、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示标志。
扣2分:
1、交叉路口不按照规定行驶或者停车的;
2.开车时接打手机;
3.没有系安全带;
4.机动车在排队缓慢行驶时,超车或者占用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扣1分:
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不符合规定的;
4.无检验合格标志,无行驶证或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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