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疲劳驾驶怎么判定扣分

2022-11-22 12:01:25 作者:蔡金盛

连续高速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危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不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不足20分钟的记12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不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不足20分钟的,记6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驾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和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不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不足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超过核定人数2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的;

(四)驾驶中型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的;

(五)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50%以下的;

(六)驾驶载货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

(九)在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不按照规定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的;

(十)驾驶机动车携带不可分解的超限物品,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不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不悬挂警示标志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隐瞒或者欺骗更换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除中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不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不足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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