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有哪些程序 交通事故私了的如何理赔

2022-06-06 21:48:35 作者:lizhu

1.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自行协解决交通事故的具体操作程序:

首先,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可以立即撤离现场,回复交通;如果事实基本清楚,就先离开现场,再协商处理。

其次,当事人协商达成和解时,应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示标志,夜间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在高速公路上,移至最近的服务区、应急车道或硬路肩;在城市快速路上,移至最近的非机动车道或者辅道的非机动车道;在其他道路上,移至最近的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

最后填写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的协议。没有约定的,也可以书面记录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行驶证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位置、赔偿责任等。当事人签字后,可以到责任方已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双方同意通过协商解决事故责任和损害赔偿。该协议经双方填写后生效,可作为认定事故事实的证据,作为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依据。如果事后双方对事故事实和责任有争议,交通事故大队要求处理,虽然交通事故大队可以受理,但当事故现场已不存在时,只能以协议记载的事实来确定双方的责任,据此,双方应共同申请相应的赔偿调解。如果双方只是要求交通事故大队处理损害赔偿金额和支付的纠纷,交通事故大队不再处理,双方可以通过起诉法院解决。

二、交通事故理赔了怎么理赔?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的损失不能超过无人员伤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无论非机动车方是否有责任,非机动车方的损失由机动车方全额赔偿。因此,如果机动车一方认为非机动车一方损失较小,向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可以与非机动车一方协商赔偿金额。双方同意后,支付赔偿费,并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注明。如不能达成一致,可由保险公司或人民法院处理。

(二)机动车和机动车交通事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1.如果双方都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考虑到损失不大,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可以协商赔偿金额。双方同意后,支付赔偿费,并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注明。如不能达成一致,可由保险公司或人民法院处理。

2.双方均已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不愿意放弃保险公司赔偿的,应当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3.双方均已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但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超出部分继续按以下方式解决:

(1)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2)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协商解决。

(3)如对保险公司理赔有异议,或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4)肇事车辆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肇事车辆按照相当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先行赔偿。

4.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比例确定双方的责任:

(一)当事人负全责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承担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1.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可以按照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分别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不负责任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100元计算。

3.对于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可以按照下列比例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负全部责任的,对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100%的非机动车、行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承担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非机动车、行人损失的70%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对非机动车、行人的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50%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非机动车、行人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30%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无责的,对非机动车、行人的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10%的,承担赔偿责任。10%的赔偿金额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6万元的,超出部分可以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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