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什么时间可以起诉 交通事故诉讼的具体流程

2022-06-06 21:48:36 作者:lizhu

1.什么时候可以起诉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1.轻微交通事故,时效期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因为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都是轻微事故,这类事故的事实往往是清楚的,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相对较小,受伤也相对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在现场或5日内制作,并送达当事人。一年诉讼时效从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算。

2.被害人身体受重伤需要住院治疗,甚至后续治疗的,从治疗结束或者损失确定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没有伤残的,从治疗结束时算起;构成伤残的,从伤残评定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3.经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止书,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从当事人收到调解终止书之日起计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作出调解结论的,诉讼时效从调解不成之日起计算;达成调解协议,但当事人未履行的,从调解书载明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4.受害人死亡的,从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5.当时未发现损伤,经检查诊断能证明是侵权行为所致的,从损伤诊断之日起算。

6.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从实际发生时算起。

7.侵权人和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案件,从侵权人和赔偿义务人被查明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其财产权的请求。超过法律规定的二年诉讼时效,且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理由的,被害人将失去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交通事故诉讼的具体流程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在7日内交纳诉讼费,交纳后立案。

不符合备案条件的。

裁定不予受理

决定驳回诉讼。

拒绝接受为最终结果

10日内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验收后

法院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对方15日送达。

在内响应

告知当事人交换证据。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安排开庭时间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提前3天公告。

举行庭审/听证会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质证: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

视听材料;双方对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所有当事人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和论证。

法院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解决纠纷。

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或者申请执行。

向法院申请再审。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作出了判决(裁定)

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向本院申请执行。

不同意裁判的意见

裁定: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判决: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呼吁

向法院承办人提出申诉,并按规定交纳申诉费。5日内,法院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对方15日内答辩。

二次接续

维持原判

改变句子

进行重审

宣判后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向本院申请执行。

如果不行,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二次接续

注册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判决、裁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第一审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和卷宗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决定:告诉法院审查后直接做出决定。

上诉判决

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但必须和双方谈)

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案提前3天公布。

移交原审法院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质证: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双方对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所有当事人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和论证。

法院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解决纠纷。

合议庭达成了判决。

维持原判

改变句子

发回重审

宣布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申请再审

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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