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会花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要如何赔偿

2022-06-06 21:48:34 作者:lizhu

1.处理交通事故需要多长时间?

1.暂时扣留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当事人的车辆号牌和驾驶证,但应当出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号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2.责任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照下列时限进行:轻微事故在5日内,一般事故在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在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况复杂,不能按期确定的,必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天、15天、20天。交通责任认定后,应当进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达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后,应当在5日内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3.残疾评估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可以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后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重新评估申请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估决定。

4.赔偿调解

公安机关查明事故真相、认定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可以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就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因交通事故受伤的,调解从治疗结束或者伤残之日起开始;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调解从规定的丧事处理完毕之日起开始;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调解。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变更调解参与人的,调解次数和时间连续计算;或者当事人的代理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对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时限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长。

5.惩罚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者,根据其违法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处罚,共同执行。吊销驾驶证的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被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暂扣驾驶证处罚期满,交通事故未了结的,应当交回驾驶证。

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是车主,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人在执行职务时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由驾驶人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运输任务,因违法驾驶造成事故的,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当由驾驶人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但道路交通事故是因驾驶人违章驾驶造成的。因违法行为的违法性和驾驶人的主观过错,规定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人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的,必须通过汽车交易市场办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车主或者车辆所属单位应当及时到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机动车已转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责任人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其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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