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3年汽车可回收利用率将达到95%

2021-12-14 12:14:51 作者:问答叫兽

近日,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3年,全面构建汽车绿色供应链体系,汽车回收利用率达到95%。

《建议》提出,建立报废汽车及废旧零部件回收体系,通过试点工作,建立一批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标杆企业,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实施模式。该试点产品是在中国销售和使用的汽车产品。试点期限为2年,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主体申报。目标是到2023年,报废汽车标准回收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以汽车厂商为主体责任的报废汽车回收模式,可复制可推广。

以下是该计划的全文:

扩大汽车生产商责任试点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探索建立易于推广复制的汽车产品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实施模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一般要求

指导思想。

以Xi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要求,构建报废汽车回收体系,提高汽车产品综合竞争力和资源环境效益,推动汽车产业绿色发展。

基本思路。

以生产企业为主体,遵循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充分发挥汽车制造企业在汽车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主体作用,围绕工作基础好、覆盖面广、示范作用大的汽车制造企业及其汽车产品开展试点,探索建立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管理制度。

注重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引导汽车生产企业依法共建或相互合作共建报废汽车逆向回收体系,加强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信息共享,扩大再生材料、再制造产品和废旧零部件的利用,实现报废汽车拆解产品的高价值利用,提高汽车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基于市场机制的创新激励政策和措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汽车厂商与产业链上下游共同探索建立新的业务运营模式,构建汽车产业绿色供应链。发挥政策协同效应,创新政策激励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

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发挥技术支撑作用。鼓励汽车厂商与研究机构合作,开展绿色拆解、高附加值利用、再制造等技术研发,突破核心技术,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报废汽车回收和回收零部件流通领域的应用。

主要目标。

通过试点工作,建立了一批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标杆企业,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实施模式。到2023年,报废汽车标准回收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可被汽车厂商复制推广的报废汽车回收模式。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汽车绿色供应链体系建立完善,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5%,关键零部件回收原材料利用率不低于5%。

二、试点内容

建立回收体系。探索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委托回收或联合回收等方式,依法建立报废汽车及废旧零部件回收网络和管理制度。汽车制造企业可自建回收网络,或委托其他相关企业回收其报废汽车及废旧零部件,鼓励与第三方组织联合成立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组织,共建共享回收服务网络,提高标准回收水平。其中,自行搭建回收网络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汽车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认证,未经资质认证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汽车厂商建立汽车产品及关键零部件维修档案,提示用户规范汽车报废回收流程,通过以旧换新、积分兑换、维修优惠等激励措施,鼓励车主规范报废汽车及废旧零部件交接。推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在回收体系中的应用,建立信息化管理体系,形成生产者责任延伸的综合管理机制。

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报废汽车拆解产品规模化、标准化、高值化利用。鼓励汽车制造企业与相关企业、研究机构合作,开展报废汽车精细拆解、报废零部件快速检测分拣、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等零部件再制造、动力电池梯级利用、车辆拆解产品高附加值再利用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网上交易平台拓展回收再制造零部件供需信息发布渠道,宣传推广使用回收再制造零部件;构建废旧零部件逆向回收体系,提高汽车维修用废旧零部件比例。完善废旧零部件回收利用技术规范,探索建立报废汽车拆解、拆解产品回收、废弃物处理等配套标准体系。

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汽车制造企业应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将绿色供应链管理理念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开展绿色选材,落实材料标识要求,使用再生原材料、安全环保材料,研究推广再生原材料检测利用技术,在保证汽车安全性能要求的前提下,提高汽车可回收利用率。推进绿色采购,建立绿色零部件和供应商评价机制。加强绿色产品研发,提高低油耗、低排放和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比重,加快汽车及零部件轻量化技术研究应用。加强绿色生产,采用绿色包装,降低汽车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减少废弃物和污染物的产生,对生产废弃物和副产品进行回收和无害化处理。

加强信息披露。汽车厂商应加强关键零部件的追溯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动力电池回收追溯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信息披露意识,以信息化、网络化手段建立汽车行业生产者责任履行的信息披露和共享机制。根据相关政策和国家标准,制定并公开发布机动车维修、拆解等使用说明书。,推进汽车产品标准化维修,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安全、规范、高效实施报废车辆拆解。通过企业绿色发展报告、行业平台、企业网站等。,定期披露报废汽车拆解支持、有害物质合规性、报废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回收服务网点、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信息。定期通过信息平台收集、报送与试点工作相关的信息和数据,支持试点评估。

三.组织、实施和管理

产品范围。

试点产品是在中国销售和使用的汽车产品。

试点期间。

试点期为2年。

申报条件。

以汽车制造商为主体申报。鼓励汽车制造企业及其关联企业联合申报优势,或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联合申报,实现资源共享。

1.汽车制造企业。

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国内汽车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道路机动车辆制造企业及产品公告》,以及从境外进口并在中国境内销售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汽车进口企业;

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绿色生产能力和销售盈利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节能环保投资能力;

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

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思路,实施方案有保障。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节能环保水平高;

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

3.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从事资源综合利用,能够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并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

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措施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工作程序。

试点工作分为确定试点企业、组织实施、阶段评估、验收总结推广四个阶段。

1.确定试点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地方申报,中央企业直接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申请人应当按照《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要求,组织编制本企业的试点实施方案。申报单位应当对企业申报的试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确定推荐名单。请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正式文件、推荐名单和试点实施方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yzhly@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审核的申报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公示,最终确定试点企业名单。

2.组织实施。

试点企业要按照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工作内容,精心组织实施,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目标责任,确保试点工作质量和进度,做好过程管理和阶段总结。

3.阶段评估。

汽车生产企业应在试点中期向工信部报送试点工作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积极指导和监督企业与科技、金融、商务主管部门开展试点工作。

4.验收和总结推广。

试点结束后,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对试点企业进行评估验收,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有益做法和先进模式,在全行业积极推广。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建立政策协调联动机制。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和监督,并协同同级相关部门做好试点过程的管理和评估工作,确保试点取得实效。汽车制造企业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试点任务落实,确保试点目标如期完成。

加强政策支持。现有政策应加大对试点企业技术和模式创新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试点企业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试点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配套优惠政策的,积极申请。加强对国家科技计划的支持。)用于汽车回收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项目。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社会投资基金、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参与报废汽车回收。充分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综合金融支持措施,加大支持力度。鼓励行业第三方组织搭建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提高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加快标准体系建设。聚焦绿色生产、循环利用、信息披露等领域。,加快建立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配套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指导性作用。按照急用为先的原则,重点推进绿色零部件评价、报废汽车回收、精细化拆解、废旧零部件分级选择、回收零部件使用和标识、车辆材料再利用、拆解废弃物处置、再制造等标准的研究制定。鼓励制定国家、行业、地方、集团等标准,引导形成市场驱动、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加强宣传和培训。充分发挥媒体、行业协会、社会公益组织等作用,加强绿色理念宣传,提升回用件、再制造件的市场认可度,为试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实施信息公开制度,按年度发布《中国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履责白皮书》,公布试点进展情况,开展试点企业评估,加强对试点优秀企业、先进模式和经验的宣传。建立培训机制,提高企业回收拆解、再利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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