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动车注销登记流程有哪些
2019-04-24 16:24:45
作者:chenmeilian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2、机动车灭失的;
3、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其中,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和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损坏地(异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报废的,还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一、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凭证、证明: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属于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解体报废的,还应当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5、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6、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7、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8、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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