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动车有哪种情形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2019-04-24 11:45:48
作者:zhuzhendi
问:有哪种情形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答:(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或者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四)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五)机动车缺失车身或车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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