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恢复驾驶资格如何办理?
2019-04-24 06:48:31
作者:zhangxia1
因以下情形之一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两年,且符合允许驾驶原准驾车型的年龄条件、身体条件的,可申请恢复驾驶资格: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②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③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一)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一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6个月内的近照)。
(二)办理地点: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岗集镇)
温馨提示:
恢复驾驶资格需考核科目一,考试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下午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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