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有什么规定
按照部局《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工作规范》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习方式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宣监处、驾管处按照各自分工,负责指导各大队组织实施。各大队要在交通安全防范中队(科)设1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组织学习,集中统一授课。要从宣传、法制、秩序、事故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专门的驾驶人审验教育教官队伍,负责讲授交通安全课;也可以聘请交通安全、文明交通礼仪专家,以及优秀教练员、优秀客货运驾驶人、先进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授课。
二、学习时间
学习日期统一定为每周三,时间定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驾驶人迟到30分钟以上的,不得参加此次审验教育,告知其另行预约。驾驶人在参加审验教育时,存在中途离开、长时间不在场等情形的,不予通过审验。
三、授课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应急处置知识学习;
4、交通安全文明驾驶;
5、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
6、组织学员交流探讨;
7、组织学员答文明安全驾驶知识50道测试题。
四、审验教育教材
编制印发统一的驾驶人审验教育教材。同时,为不断更新审验教育材料,根据《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工作规范》要求,由宣监处牵头组织,案审处每月分析、汇编本市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交通处每月汇总、分析全市交通违法特点和规律,制作宣传教育资料,定期更新审验教育内容。还可以组织拍摄专题宣传教育片。
五、授课地点
由各大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可以利用大队学习室、教育基地、运输企业、社区等场所,离大队办公场所较近的地方,合理布局驾驶人审验教育地点,方便驾驶人就近参加学习教育;要设立专门的驾驶人审验教育场所,设置座椅、讲台等基础设施,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配置交通安全宣传片播放设备,满足开展驾驶人审验教育的硬件需要;还须在驾驶人审验教育场所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记录审验教育过程,审验教育录像至少留存两年以上;有条件的大队还可以划分授课区、宣传区、体验区等专题区域,设置交通事故处置演练场所,推行应用3D立体宣传片播放、模拟危险环境驾驶等设备,场所设备由各大队按照需求自行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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